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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与经贸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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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与经贸研究》投稿须知
提示:《海关与经贸研究》投稿需先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查重需低于10%。需要按照投稿格式进行撰写,论文可以先进行排版,整理好再进行递交。
来稿内容应依次包括:题名;作者姓名;工作单位;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英文)题名、作者名、作者单位、关键词、摘要;作者简介;作者详细通信地址、邮编、电话号码或电子邮件地址。

(1)题名:应简明、具体、确切,概括文章的要旨。中文题名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必要时可加副题。

(2)作者姓名及工作单位:宜署真名;工作单位包括单位名称、所在省市及邮政编码;多位作者名之间用逗号隔开,不同工作单位的作者在姓名右上角及相应的工作单位间夹注不同的数字序号。具体排列为:题目单列一行,姓名单列一行,单位单列一行,均居中排列。

(3)基金项目:文章请在首页地脚处注明基金项目的正式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项目批准号。如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59637050)

(4)作者简介:(文章首页地角处标注)

姓名(出生年月—),性别(民族),籍贯,单位,职称(职务),学位。

(5)摘要:来稿均应有中文摘要,篇幅为100—300字,用第三人称对全文进行准确概括,禁用“本文、笔者、作者”等主语,不加诠释,不用评价性文字,不用报道语式,不用序号,不分段。摘要要求文字简洁而精炼;内容客观,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重点突出而新颖。

(6)关键词:选取反映文章最主要内容的术语3—5个,关键词之间用分号隔开。

(7)正文:正文字数以6000-8000字为宜。文中引用文献采用页下注方式用圆括号序号标注,每页重新编号。具体内容可参阅网站关于“注释体例”的有关要求。

(8)文末参考文献:参考文献限于作者亲自阅读但在文中没有直接引用的文献资料、页下注释列明的文献资料不再列入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列于文末,以“[参考文献]”(居中)为标识。文献类型标识方法为:专著[M],论文集[C],报纸文章[N],期刊文章[J],学位论文[D],报告[R],标准[S],专利[P]。如:

[1]周振甫.周易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91.

[2]何文秀.裁判自律[J].法学研究,1998(2):231.

[3]陈寅恪.李唐氏族之推测[M].//金明馆丛稿二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4]谢溪德.创造学习的新思路[N].人民日报,1998-12-25(4).

(9)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摘要、关键词应有相应的英文翻译,并将英文翻译附于文末参考文献后。

3.投稿方式:实行网上投稿。请登陆我刊网站至《上海海关学院学报》窗口,在左侧“在线办公系统”点击“作者在线投稿”,注册后完成投稿流程。若三个月内(如遇节假日、寒暑假、特殊情况,时间会相应延长)未收到编辑部信息,可另投他刊。

4.审稿流程:收到稿件后由编辑部负责相关专业的编辑严格初审,对于学术水平和写作格式未达到我刊要求的稿件将驳回重投或不予采用;初审合格的稿件将送相关专业的专家审查;专家审查通过的稿件由主编终审;编辑加工后退给作者修改定稿。